代理类业务--代客大宗商品期权交易
1、产品定义
指期权买方在向期权卖方支付相应期权费后获得一项权利,即期权买方在支付一定数额的期权费后,有权在约定的时间按照双方事先约定的协定价格和金额同期权卖方买卖约定的商品,同时权利的买方也有权不执行上述买卖合约。
2、目标客户
有色金属及矿产、能源、农产品等行业内企业,包括上游矿山或资源生产企业、中游贸易及加工制造企业及下游消费企业;大宗商品投资企业、投资基金及其它经济组织。
3、产品优势与特色
客户付出一定期权费,可以为其未来大宗商品头寸的成本或收益提供风险保障,且不需要承担交割的义务。在期权合约的交割日,如果大宗商品价格变动对客户有利,则客户通过执行期权获得较高收益;如果大宗商品价格变动对客户不利,则客户可选择不执行期权,损失仅限于期权费。
4、风险提示
作为期权的买方,客户风险在于有可能损失全部或者部分的期权费。